华商学院〔2015〕8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自强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引导激励我院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具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2014—2015学年度在学生处助学管理科注册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秀;
(二)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勤奋学习,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四)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五)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二级学院、各系初赛:5月8日—5月20日
学院决赛:5月20日—5月25日
四、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协办:二级学院、各系
承办: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勤工助学服务社
五、活动方案(详见附页)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