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学[2019]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依程序、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生活费补助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各项资助资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4.各院系要及时向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资助资金的发放。
5.学校资助部门和各院系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对受资助的对象初审后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6.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做好学生资助资金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等行为。
7.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进行,对经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享受资助的学生要予以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20-8266115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