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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2-07-14 15:25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历年相关的文件以及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布置如下:

一、提前做好学生干部及助理班主任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工作

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贷款的管理工作,继2008年秋季起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后,国家开发银行完善了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这一工作,各学院助学贷款经办员应于6月底至7月中旬对本系助理班主任及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学生干部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的政策宣传,通过QQ、微信、微信公众号、班会等方式宣传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办理条件、方式和流程等,确保每名学生都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信息。(详细宣传资料见附件)

根据省厅要求,从2020年开始,我省全省全面试点续贷远程续贷,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各学院要告知学生持续关注最新工作动态,按时做好续贷工作。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2-2023学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时间安排根据上年而定,如果有变化,另外通知)

1、贷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阶段(715828

715828日,各学院告知办理贷款学生务必暑假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贷款学生上交回执、学院核查阶段(829日至915日)

 829日至915日,各学院通知并收集贷款学生的回执,须反复核查,一个不漏。

3、回执录入阶段(916日至930日)

916日至930日,各学院录入贷款学生回执。

 贷款发放阶段(1030日至1031日) 

 1030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帐户。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031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将贷款划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根据学生委托,划至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注意事项

 1、本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是进一步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的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求各学院负责辅导员要认真对待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工作,以确保网上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并按规定的日程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在助学贷款数据信息的录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反复校对,坚持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上报的贷款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对于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做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不同月份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同时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不再产生新的支付宝账号,还款时用第一次贷款支付宝账号即可。(特别说明:对于还未申请做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在校学生请抓紧时间做实名认证。)

4、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目标的实现。


联系人:瞿潇婷,联系电话:02082661156   

   附件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1).pdf

   附件2:2022年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热线(1).xlsx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27月13

 

附件【附件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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