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华商院〔2023〕71号)等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学生处审核,认定李柏达等292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者,请与学院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020-82661156 (瞿老师)
附件:2023-2024学年广州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