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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1:24 来源: 责任编辑:学生处管理

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 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 〔2024〕18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布置如下:

01学生干部及助理班主任培训工作 (6月-7月)

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贷款的管理工作,继2008年秋季起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后,国家开发银行完善了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这一工作,各学院助学贷款经办员应于6月底至7月中旬对本学院助理班主任及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学生干部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

0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6月-8月)

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的政策宣传,通过QQ、微信、微信公众号、班会等方式宣传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办理条件、方式

和流程等,确保每名学生都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信息。(详见附件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本政策

(一)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 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贷款期 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 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 个基点(即LPR5Y-0.7%) 执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25年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 (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 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 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https://sls.cdb.com.cn) 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 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 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 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3.续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 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 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 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 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

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 “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0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

2025-2026学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时间安排(本时间安排根据上年而定,如果有变化,另外通知)

(一)贷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阶段(7-9月)

各学院需告知贷款学生务必暑假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二)贷款学生上交回执、学院核查阶段(8月-9月)

8月29日至9月3日,各学院通知并收集贷款学生的回

执,须反复核查,一个不漏。

(三)回执录入阶段(9月-10月)

94日至1010日,各学院录入贷款学生回执,录入金额为学生的欠费金额。

0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阶段(10月-11月)

回执录入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程序将贷款拨付至学生贷款账户(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用于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资金留在贷款账户作为学生生活费。

0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注意事项

(一)本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是进一步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的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求各学院负责辅导员要认真对待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工作,以确保网上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并按规定的日程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在助学贷款数据信息的录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反复校对,坚持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上报的贷款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三)对于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做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不同月份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同时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不再产生新的支付宝账号,还款时用第一次贷款支付宝账号即可。(特别说明:对于还未申请做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在校学生请抓紧时间做实名认证。)

(四)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目标的实现。



附件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还款指南.pdf

https://docs.qq.com/pdf/DUUZ6TU5Ybkhoc3N6

附件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https://docs.qq.com/pdf/DUWtkV3RJRGFFeGRM

联 系 人:瞿老师

联系电话:020-82669666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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