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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华商院〔2021〕146号)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14:56 来源: 责任编辑:学生处管理

广州华商学院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度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各处、室、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涌现出一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和团结奋进、学风优良、积极向上的先进班集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同学认真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广州华商学院优秀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广州华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广州华商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和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授予18级财务管理1班等28个班“先进班集体”称号,林丽纯等3172位同学获“优秀学生”称号,陈乐如等719位同学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和班级戒骄戒躁,争取更大进步。学校号召广大同学和班集体向受表彰的同学和优秀班集体学习,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优良班风、学风,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

 

特此决定。

 

 

 

        广州华商学院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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