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也是国家为更好的推进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部署,运用金融手段,旨在支持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以信用贷款的方式提供给高校贫困大学生的一种个人消费信贷。
2.我们学校学生的贷款银行是哪个?代理银行是哪个?
贷款银行共有1个:
贷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2007年以后都在这个银行贷款)
代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增城挂绿支行。
3.如何提前还款?
共分为4个步骤:
(1)有意愿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应在每月的5日之前向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各院系收齐提前还款申请后于每月的10日前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把钱和年费存入银行卡里,特别注意: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10元;
(3)学校到增城挂绿农行办理贷款的划扣、转账事宜;
(4)学生在本月25日后向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询是否划扣成功。
4.毕业当年归还利息的起、止日如何计算?
从7月1日开始算,12月20日为止。
5.毕业后第二年利息的起、止日如何计算?
从1月1日开始算,12月20日为止。
6.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在每年的什么时候存入银行卡?
每年的11月10日前。
7.利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利息=本金*当年利率/360(天)*应当自付利息的天数
8.如何自付利息?
共分为三个步骤:
(1)于每年的11月10日前把贷款利息存入农行卡中;
(2)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划扣利息事宜;
(3)划扣结束后,各院系及时告知划扣利息失败的学生,并重新存入利息,学校重新划扣直至全部划扣成功为止。
9.如何办理展期还款?
共分为三个步骤:
(1)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30天向其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展期还款的书面申请,并必须提供考取研究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各院系对本部门提出展期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
(3)各院系将审核同意后的展期还款申请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收齐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10.银行卡丢失或消磁了是否可以继续还本息?
可以,只要记住银行卡号就可以还本息。如果忘记了银行卡卡号,可登陆此网址查询:学生登陆在线系统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
11.如何申请补办银行卡?
(1)借款学生本人在毕业前须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补办借记卡的书面材料;
(2)学生本人去广州市农业银行网点进行挂失并补办新卡;
(3)各院系将申请补办借记卡的书面材料收齐后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需用U盾登陆系统)中更新卡号。
12.银行卡每年的年费是多少钱?4年一共多少钱?
每年10元,4年共40元。
13.贷款的四年级学生必须履行什么程序才能够顺利毕业离校?不履行程序的后果是什么?
需要履行的程序如下:
(1)必须参加学校或本院系组织的国家助学贷款知识宣传、讲座等活动;
(2)不能提前还款的学生必须签订还款协议和还款承诺书;
(3)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人和本人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必须在毕业离校前报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并由本院系老师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需用U盾登陆系统)中更新。
不履行程序的后果:
学校将暂时扣留未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待学生本人知道如何还款、签订还款协议和还款承诺书、登记完本人信息后方可领证。
14.最晚什么时候必须归还本金?
从贷款当年算起,第6年的12月20日之前必须归还本金。
以2006年的贷款为例, 2012年的12月20前必须归还本金。
以2007年的贷款为例, 2013年的12月20前必须归还本金。
以2008年的贷款为例, 2014年的12月20前必须归还本金。
注意:学生必须在11月10日前把本金和利息存入银行卡中。
15.哪几种情况下学校将终止学生的贷款申请?
(一)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严重违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三)严重违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纪律处理规定》和《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考场规则》,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四)上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超过3门(不包含3门)的;
(五)在校期间消费与收入不相符,有挥霍浪费、不勤俭节约现象的;
(六)贷款学生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
(七)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16.不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不利后果有哪些?
(1)借款学生若发生违约行为,银行将其违约记录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将其违约记录通报整个金融系统,国内的任何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并限制其今后的信贷活动(包括贷款买房、买车、股票开户、基金的买卖以及其他金融类授信业务);
(2)对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的学生,银行将对逾期借款部分加收一定比例的罚金;
(3)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省教育厅对逾期3个月及以上未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在媒体上予以通报;
(4)学校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所在单位、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家属等,通过上述相关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来督促违约学生履行还款义务;
(5)学校将在大学生就业网站、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上公布违约学生名单;
(6)学校将在有关媒体、校园网和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