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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院学〔2021〕24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21-07-14 17:08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历年相关的文件以及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要求,我省2021年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只办理续贷,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布置如下:

一、提前做好学生干部及助理班主任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工作

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贷款的管理工作,继2008年秋季起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后,国家开发银行完善了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为做好这一工作,各院系助学贷款经办员应于6月底至7月中旬对本系助理班主任及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学生干部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院系自定)。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宣传

各院系要做好对学生的政策宣传,通过QQ、微信、微信公众号、班会等方式宣传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办理条件、方式

和流程等,确保每名学生都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信息。(详细宣传资料见附件)

根据省厅要求,从2020年开始,我省全省全面试点续贷远程续贷,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各院系要告知学生持续关注最新工作动态,按时做好续贷工作。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2021-2022学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时间安排根据上年而定,如果有变化,另外通知)

1、贷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阶段(714827

714827日,各系需告知办理贷款学生务必暑假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贷款学生上交回执、院系核查阶段(828日至915日)

828日至915日,各院系通知并收集贷款学生的回

执,要求反复核查,一个不漏。

3、回执录入阶段(916日至930日)

916日至930日,各院系录入贷款学生回执。

四、校园地助学贷款

(一)各院系预报所需的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等

各院系应在827日至915日前预报本院系所需的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预测额度,及填写本院系贷款学

生基本信息。

(二)2021-2022学年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时间安排 (本时间安排根据上年而定,如果有变化,另外通知)

1贷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及报送贷款材料阶段(714915日)

714915日,各系需通知办理贷款在校生务必暑假期间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做续贷声明另外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

2贷款材料审查、贷款资格核定及网上操作培训阶段(915928日)

915928日,各系对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材料和贷款资格进行审查和核定。通知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集中进行网上操作培训,并最终报送本系的国家助学贷款规模预测表

3学生网上申请、系审核阶段(9281012日)

9281012日,各系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请(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错过网上申请时间者,视为放弃

贷款申请资格),网上审核,确定本系贷款人数和金额(学生个人的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贷款学生如实认真填写

自己的贷款次数,贷款人数和金额录入后不得随意变动。

系在组织学生网上申请同时,组织学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填写完毕后以系为单位汇总电子版至学生处助学管理科。

系把成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系审批盖章后,送学生处保管。

4学校审查上报阶段(1015日)

1015日,学校审查贷款学生贷款信息数据资料,把符合贷款资格的学生的贷款信息数据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5、借款合同套打及签订借款合同阶段(10161022日)  

1016日至1022日,学生处领取借款合同并套打借款合同,1022日至1028日学生处把借款合同发到各院系。各院系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并整理贷款学生的贷款数据及档案。

1028日,学生处整理打印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名册一式三份盖学校公章上报省助学中心。

五、贷款发放阶段(1030日至1031日)  

1030日,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广东

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帐户。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031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将贷款划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根据学生委托,划至学校结算账户,交纳学费。

六、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注意事项

1、本学年的助学贷款工作是进一步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的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求各院系负责辅导员要认真对待国家助学贷款网络培训工作,以确保网上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并按规定的日程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

2、各院系在助学贷款数据信息的录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反复校对,坚持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上报的贷款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对于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做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不同月份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同时第二次以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成功的学生,不再产生新的支付宝账号,还款时用第一次贷款支付宝账号即可。(特别说明:对于还未申请做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在校学

生请抓紧时间做实名认证。)

4、请各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目标的实现。

联系人:瞿潇婷,联系电话:02082661156  

       附件1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附件2:广东省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1714

附件【华商院学〔2021〕24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广东省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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