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精神,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查学生情况
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和生活情况。对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因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称: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二级学院应按名册逐个联系,并及时将情况汇总反馈至学生处。
二、<![endif]>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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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将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将给予专项补助,以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收集并审核汇总后填写《2020年XX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学生预申请补助情况汇总表》于2月17日(下周一)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1093911272@ qq.com,并对受疫情影响的学生实行动态关注,如有新增,可在每周一同样时间汇报一次。返校后第一周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办公室,学校审核通过后由计划财务处将补助款发至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三、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我校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将按时进行本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制表,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按时发放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季国家助学金,由财务处负责将助学金发至学生银行卡中。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后, 我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根据学生本人的意愿,采取优先推荐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 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四、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贷款毕业生
各二级院系应主动联系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告知其还款救助的程序,对于尚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支付本息的,可按规定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借款学生,按照《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疫情防控期间,资助工作程序尽量无纸化网上办理,确需现场办理的,办公场所要符合防疫要求,实施分批错峰办理,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各二级院系要迅速、精准摸清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并根据学生处助学科的要求报送有关数据和名单。
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