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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凯萍等三位同学荣获2009年国家奖学金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10:01 来源: 责任编辑:

关于刘凯萍等三位同学荣获2009年国家奖学金的表彰决定

     各系、各单位、各学生班: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经我校评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会计系:刘凯萍;外语系:李晶玮;旅游管理系:张韫琳等三位同学荣获2009年国家奖学金,奖金每人8000元。特此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以上三位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是我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是我校学生中的优秀典型,是我校学生中的旗帜。学校号召全体同学以她们为榜样,热爱祖国,热爱华商,努力上进,刻苦学习,报效祖国,争当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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