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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实践学分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2月)
2019-04-08 14:58  

 

各二级院系、学生班:

近日有多名辅导员和学生咨询素质学分相关问题,现统一解释如下:

一、《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事实办法(2016修订试行)》中规定:

(一)为加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设立创新实践学分,对应学生成绩总表《社会实践》课程为1学分。

(二)创新实践学分分为科技与人文素质讲座、志愿公益活动、假期社会实践和学科专业比赛竞赛四个板块。2016级本科生开始,至少要完成下列任务获得60分(当然多多益善),才能拿到《社会实践》课程为1学分毕业:科技与人文素质讲座13次,每次2分,共26分;志愿公益活动2次,每次2分,共4分;假期社会实践6次,每次5分,共30分,合计60分。(专插本学生须完成:科技与人文素质讲座4次,每次2分,共8分;志愿公益活动1次,每次2分,共2分;假期社会实践2次,每次5分,共10分,合计20分。)

二、《学生处关于综合测评、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补充规定》中规定:

(一)参评校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当学年须参加学校公益活动2次以上(含),注:校优秀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前提。

(二)参评校先进班集体的学生班当学年须整班参加学校公益活动1次以上(含)。

 

学生处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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