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推荐、院系初审、学生处组织会议评审讨论通过,刘丽敏等420名同学为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对象,每人资助1000元。现将名单给予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者,请与学院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0-82661156(罗老师、瞿老师)
地点:行政楼208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