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华商院〔2021〕32号)文件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评审推荐、学生处审核,学院评审委员评审,同意吴慧欣等165名同学为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7日。如有异议者,请与学院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020-82661156 (瞿老师)
附件:2021- 2022学年广州华商学院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