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学[2018]1号
关于开展我院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文件精神,为了响应“立德树人,全面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号召,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的资助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同样获得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系要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有条件的可通过竞赛、面试、演讲等方式进行评选,择优推荐1名学生报学生处,并在院系网站上进行公示;(4月8日-4月15日)
(二)各二级学院、系向学生处报送推荐名单,具体提交材料包括:1、广东省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2、个人事迹材料;3、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4月16日前)
(三)学生处组织评选,由各院系汇报,评议小组成员讨论推荐,报学院领导审核;(4月18日)
(四)初审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批示,通过后上报1名学生至省教育厅,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4月27日前)
经各普通高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本科类)和安排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高职高专类)。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三、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认真贯彻此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公开评选信息、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要确保整个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的一种新载体,鼓励和激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动力,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
附件:广东省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