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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09:24 罗宋 

各二级学院、系:  

也为了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有效地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响应新时期脱贫攻坚、精准资助的新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原则上必须是二年级以上的由资助系统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重点考虑建档立卡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学生;  

4.认定为非特别困难但因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非常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申请。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766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标准:1000-2000/人。  

三、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处下达推荐名额指标到各院系,具体名额预分配如下(按老生特困生所占比例分配):  

 

院系  

指标(人)  

会计学院  

192  

经济与金融系  

123  

外国语学院  

101  

文学院  

106  

传播与传媒学院  

27  

工商管理系  

59  

公共管理系  

30  

创意与设计学院  

38  

数据科学学院  

88  

健康医学院  

2  

合计  

766  

 

(二)各辅导员要在班级内进行广泛宣传,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认真评选,每个班级推荐1-2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所在院系进行评议;(65日前)  

(三)各二级学院、系按照分配指标向学生处报推荐名单,具体提交材料包括:1.2021年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电子版);2.2021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纸质版);(68日前)  

(四)学生处组织评议,由各院系汇报,评议小组成员讨论;(611日前)  

(五)初步审核名单上报学院领导批示,通过后向其发放资助资金。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认真贯彻此通知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班级、辅导员、院系层层推荐,确实落实到最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2021年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  

附件2:《2021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1 年6 月3  

 

附件【华商院学[2021]1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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