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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4:31 来源: 责任编辑:学生处管理

 

各二级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引导激励我校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具有广州华商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2021年度在学生处助学管理科注册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秀;

(二)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勤奋学习,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四)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五)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二级学院初赛:1115日—1127

学校决赛:1127日—125

四、组织单位

主办:学生处

协办:二级学院

承办:广州华商学院勤工助学服务社

五、活动方案(详见附页)

 

特此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1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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