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学生资助全面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以下是我校学生资助简介:
1.国家资助
①国家奖学金
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10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测评和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方向)学生前45%、绩点在3.0以上,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教育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③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一等4500元/年;二等35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④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金额: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备注:主要集中在每年7月和8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⑤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金额: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备注:每年10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⑥绿色通道
资助金额: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备注:新生报到现场申请办理
2.地方政府资助
①广东省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金额:每人不超过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备注: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②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金额:每生每年10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备注: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申请办理
③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资助金额: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
备注: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办理
④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金额: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备注:根据当年省教育厅通知向省教育厅申请办理
3.学校资助
①困难补助
1)新生特别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每年9月份评选,资助金额标准每人1000-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重点考虑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子女、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学生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2)老生特别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每年4月份评选,资助金额标准每人1000-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原则上必须是在校一年以上的由资助系统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重点考虑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子女、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学生;
4.认定为非特别困难但因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 非常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申请。
备注:每年4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3)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而定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本人发生因病、因伤、因亡等事故的学生;
4.其他学校认可的特殊情况的学生。
备注: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4)困难学生节日慰问金
资助金额:500-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备注:根据节假日留校困难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②校内助学金
资助金额: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一等4500元/年;二等3500元/年;三等2500元/年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由资助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当学年剩余未能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的一般条件。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③校内奖学金
1)优秀生
资助金额: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在校学习满一学年,无补考、个人原因缓考、重修记录,在参评学年没有不良表现,无违反校规校纪,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其他任何处分。
2.当学年绩点3.0及以上、学年“五育”评分80分以上且各单项均合格以上。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2)优秀学生干部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当学年绩点2.5以上,当学年“五育”评分80分以上且各单项均合格以上。
2.取不超过各年级各专业老生人数的5%为优秀学生干部。
备注:每年9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3)优秀毕业生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生一等奖”。
2.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骨干职务满两年或担任班长团支书满一年(专升本学生需担任学生骨干从入学开始至毕业前)。
3.总学分平均绩点在3.0以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被评为良好及以上,“五育”评分240分(专升本8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均合格以上。
备注:每年5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4)十大校园之星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单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备注:每年5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④少数民族学生伙食补助
资助金额:每月每生5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由资助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的一般条件;
3.符合少数民族学生饮食习惯。
备注:在学校清真条件未完善情况下向学校申请办理
⑤勤工助学
资助金额:
固定岗位工资标准:每小时23.7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备注: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⑥学费减免
资助金额:减免500—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无挂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6.原则上为未获得国家,学校各项资助者
备注: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⑦助力成长资助
1)优秀生海外研学项目补助
资助金额:每人500-30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选派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表现优异的学生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英国等地开展研学项目
备注: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能培训补助
资助金额:每人100-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四六级、普通话、教师资格证等技能证书考证
备注: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3)自强之星资助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标准每人2000-3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一年以上优秀学生
备注:每年4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
资助金额:资助金额标准每人600-1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备注:每年5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5)学生应征入伍奖励
资助金额:奖励金额标准每人1000-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入伍(包括在学校入伍和生源地入伍);2.在校生入伍(1-3年级,仅限在学校入伍);3.入伍后3个月内未被部队退兵
备注:每年10月,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申请办理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会随录取通知书和政策简介一并下发(该表也可在“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ID:gdsjyt)菜单栏,点击进入“微专题”—“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该表无需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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