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后的第一天,即2016年4月5日早上8点,在王锦秀副院长的指导下,由学生处处长刘德平、副处长黄国富、熊桂桃带领全体辅导员开展文明安全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首次检查工作,对学生上课迟到、带早餐进教室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纠察,以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由于学校领导重视,各二级学院、系工作到位,相比往年,学生到课情况良好,不文明行为也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