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根据《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现就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学工负责人任组长,毕业班辅导员及其他辅导员任组员。
(二)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四项材料到所在学院,要求如下:
(1)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优秀生一等奖奖状(复印件);
(3)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或聘书(复印件);
(4)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2.学院评审。申报材料须经学院评审、规范公示、择优上报等环节,要求如下:
(1)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开会评审,按照学生处的分配名额确定人选,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上报名单须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以及各毕业班QQ或微信群公示3个自然日。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名单(按照推荐人选的优秀程度排序):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
3.学生处评审。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公示3个自然日后,报学校批准。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评学生在校期间没有补考重修记录,关心班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升学就业,符合《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学生手册(2021版)】。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收回相关奖励。
三、评选时间及公示
(一)各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26日(含公示期3天),并于5月26日下午17:00前向学生处马老师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生处审核及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3日(含公示期3天)。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
1.2022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3.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表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