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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0:02 来源: 责任编辑:学生处管理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我校优秀毕业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根据《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现就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要求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一)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学工负责人任组长,毕业班辅导员及其他辅导员任组员。

(二)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需提供以下四项材料到所在学院,要求如下:

1)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优秀生一等奖奖状(复印件);

3)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或聘书(复印件);

4)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2.学院评审。申报材料须经学院评审、规范公示、择优上报环节要求如下:

1)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开会评审,按照学生处分配名额确定人选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上报名单须在学院网站、宣传栏以及各毕业班QQ或微信群公示3自然日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名单(按照推荐人选的优秀程度排序):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学院学工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章)。

3.学生处评审。学生处组织校级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公示3自然日后,报学校批准。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评学生在校期间没有补考重修记录,关心班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升学就业,符合《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学生手册(2021版)】。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收回相关奖励。

三、评选时间及公示

(一)各学院评审及公示时间:2022年516日至5月26日(含公示3天),并于5月26日下午17:00前向学生处马老师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生处审核及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3日(含公示期3天)。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按规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

1.2022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3.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表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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