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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9-04-09 09:47  

华商院学[2019]5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也为了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有效地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响应新时期脱贫攻坚、精准资助的新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原则上必须是二年级以上的由资助系统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重点考虑建档立卡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学生;

4.认定为非特别困难但因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非常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申请。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9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标准:1000-2000元/人。

三、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处下达推荐名额指标到各院系,具体名额预分配如下(按老生特困生所占比例分配)

院系

指标(人)

会计学院

33

经济与金融系

17

工商管理系

7

公共管理系

5

外语系

9

文学系

7

艺术设计学系

5

信息工程系

7

合计

90

(二)各辅导员要在班级内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各班级开展评比,每个班级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所在院系进行评议;(4月19日前)

(二)各二级学院、系按照分配指标向学生处报推荐名单,具体提交材料包括:1.《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电子版)2.《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纸质版);(4月22日前)

(三)学生处组织评议,由各院系汇报,评议小组成员讨论;(424

(四)初步审核名单上报学院领导批示,通过后向其发放资助资金。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认真贯彻此通知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班级、辅导员、院系层层推荐,确实落实到最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

附件2:《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94月8

 

 

附件【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xlsx已下载
附件【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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