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学[2019]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也为了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有效地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响应新时期脱贫攻坚、精准资助的新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原则上必须是二年级以上的由资助系统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3.重点考虑建档立卡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伤亡事故的学生;
4.认定为非特别困难但因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非常困难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申请。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9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标准:1000-2000元/人。
三、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处下达推荐名额指标到各院系,具体名额预分配如下(按老生特困生所占比例分配):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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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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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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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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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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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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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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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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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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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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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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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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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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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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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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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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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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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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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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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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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辅导员要在班级内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各班级开展评比,每个班级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所在院系进行评议;(4月19日前)
(二)各二级学院、系按照分配指标向学生处报推荐名单,具体提交材料包括:1.《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电子版);2.《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纸质版);(4月22日前)
(三)学生处组织评议,由各院系汇报,评议小组成员讨论;(4月24日前)
(四)初步审核名单上报学院领导批示,通过后向其发放资助资金。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认真贯彻此通知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班级、辅导员、院系层层推荐,确实落实到最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附件1:《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名单表》
附件2:《2019年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