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院学[2019]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学生资助的全过程,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资助工作,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并以此树立励志典型和榜样模范的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度由资助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
(三)在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生活俭朴,具有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评选规则
(一)初赛4月15日—5月8日
各二级学院、系进行初赛,具体时间、地点自行决定,可通过资助政策知识竞赛、现场演讲、答辩等形式开展,按照名额指标推选出参加学校决赛的学生。决赛名额分配:会计学院2名、经济与金融系2名、外语系1名、工商管理系1名、艺术设计学系1名、文学系1名、公共管理系1名、信息工程系1名。具体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学院、系要利用QQ群、工作网站、微信等平台对此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参赛;
2.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系要制定初赛方案和计划,由学工负责人把关,安排专门老师负责,并及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3.保障质量。各二级学院系要严格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选的学生经过层层选拔,择中选优。
(二)决赛5月13日—5月17日(详细决赛赛制见附件)
(三)学生材料报送
入围决赛的学生需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9年“自强之星”评选报名表》(纸质版)、《2019年“自强之星”推选学生基本情况表》(电子版)、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证明(纸质版)、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及学生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5月8日交到行政楼208李老师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分两个奖项。
(一)根据学生综合分数(材料评分+微信投票+演讲答辩、抢答环节)排名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发放奖补奖金;
(二)根据学生在演讲答辩和抢答环节得分排名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报送“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评选程序、评审结果等、活动策划书以及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相片。
联系人:李师联系电话:020-82661156
地点:行政楼208室
附件1:2019年“自强之星”决赛赛制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报名表》
附件3:《2019年“自强之星”推选学生基本情况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9年4月8日